培养试点工作、五年制高职招生工作等文件精神,结合三明实际,制定本录取办法。
一、招生录取的原则和依据
(一)基本原则
综合评价、关注特长、公平公开、尊重志愿、择优录取。
(二)录取依据
1.考试总分。中招总分满分为800分。其中语文、数学、英语三科按卷面原始分,体育与健康按“笔试+测试”得分,物理按卷面原始分的90%,化学按卷面原始分的60%,道德与法治、历史各按卷面原始分的50%,生物、地理各按卷面原始分的30%计入中招总分。物理、化学、道德与法治、历史、生物、地理和体育与健康等7科折算后取小数点后2位,所有科目累加后按“四舍五入”原则取整数。
2.等级总分。等级总分满分为80分。物理、化学、道德与法治、历史、地理、生物、体育与健康和艺术(音乐、美术)等8科按《三明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办法》规定折算, 8科折算分累加为等级总分。
3.考查成绩。物理、化学、生物实验操作,英语口语,信息技术等考查科目成绩。省三级及以上达标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,各考查科目必须全部合格。
4.政策性加分或减分。符合规定条件的考生在考试总分中加分或减分后参加普通高中录取。
5.综合素质评价结果。全面使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,严禁单独以学业成绩作为唯一录取标准。省三级及以上达标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,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必须达良(含良)以上。
(三)考生档案
1.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与学业学习情况评定报告单,社会考生应由居委会(或村委会)提供有关品德方面的证明;
2.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;
3.初中毕业生报考登记表;
4.可享受政策性照顾的有关证明。
二、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顺序和类别
按自主招生、中美课程班、统招生、定向生和综合高中班五类依次进行。
(一)自主招生录取办法
为有序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规模,促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,2025年面向市域自主招生的学校、计划数和招收类型如下:
各自主招生学校负责制定本校自主招生考试(测试)和录取办法,面向市域招生的学校报市教育局、面向县域招生的学校报县(市、区)教育局审核同意后,向社会发布。自主招生考试(测试)时间安排在全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后,由招生学校按照相关要求组织,按公开发布的录取办法招生录取。考试(测试)和招生录取须在纪检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下进行。